关于Aramex中东专线所有经迪拜中转的高价值货件的通知 已被阅读1074次 [2014/10/10] 您好,接Aramex服务商通知,即日起,所有经迪拜中转的货件重量超过(包含)50KG或申报价值超过(包含)268USD,将视为高价值货物,均需提供正本发票。 海关要求客户所提供的文件上有以下内容: 1.原始发票上应有发件人台头或盖有发件人公章 2.商品编码以及商品原产地国家 3.装箱单 4.需要收件人提供货件进口编码 针对高价值货物,海关关税请参考以下:5%的增值税,并会产生 25USD的海关行政费 请各客户知悉,并相互转告。如有造成不便,敬请原谅! 感谢各位客户的支持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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